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98年度台北市地方總預算初步評估報告:二、為清償馬前市長積欠勞健保費,台北市赤字創下新高


98年度總預算歲入計列1,410.34億元,歲出列計1724.75億元,總預算規模1790.75億元,唯差短赤字竟高達新台幣314.41億元!為自85年度以來新高,其赤字金額佔占年度歲出比率為18.23%,相當驚人,較次高的92年度赤字金額135.01億元,占年度歲出比率為9.14%,整整多出一倍有餘。

若是以審定決算數觀之,則更能從市府實際收支數額瞭解過去年度收支餘絀狀況,事實上,馬總統擔任市長時,第一任期四年於年度決算時,大多屬赤字預算;但第二任期時,則全為盈餘預算,盈餘金額從152.76億元至232.02億元不等,但郝市長上任之後,首次編列的預算歲入歲出赤字就為92.66億元,市府財政立即轉盈為虧,赤字大幅增加!若加計為償還過去積欠之債務所編列之金額66億元,則98年度需融資調度之合計赤字金額高達380.41億元,此赤字嚴重之程度為歷年僅見

但細究其赤字暴增原因,主要為馬前市長因拒繳台北市政府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而需逐年攤還之金額。98年度勞工局主管項下,有關市府應負擔之勞健保費用由97年度之47.89億元暴增為230億元。其中依法應編列98年度當年度應負擔之勞健保費金額為120億元,另外償還馬前市長主張不應由台北市負擔,但經行政法院判決敗訴應償還之部分,經向中央協商分年攤還,首期金額為110億元,預計分8年(至民國105年)攤還完畢,從98年度起嚴重排擠台北市其他建設預算,也僵化台北市歲出結構,也使得郝市長此任剩餘任期及下一任市長都將因馬前市長錯誤的政策,面對無錢可用的僵化預算結構!

馬前市長任內對法律認識不清,率爾對抗中央之行為,遭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後,現今苦果卻由全體台北市市民承擔,馬總統應向台北市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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